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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房地产报》报道!厦门住房保障,铺就群众迈向小康生活之路

自2006年在全国率先提出

“社会保障性住房”概念起

厦门市在建立

“分层次、立体式、全覆盖”

住房保障体系上深入探索创新

为实现群众“住有所居 安居乐业”不断努力


14年间,超20万群众

享受到了住房保障政策红利

一个个受惠家庭的“中国梦”“安居梦”

在此生根、发芽、绽放


保障房小区


日前,《中国房地产报》刊文介绍了

在住房保障政策作用下

我市群众生活发生的改变





让我们跟着两位受访对象的讲述

共同分享他们的小康生活之乐

回顾这些年来

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走过的道路




住房是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家庭最向往的暖心之“家”,对于他们,住房其实不止是人性的基本渴求,也不止是具有安心工作和家庭幸福的赋值,更是社会稳定安定的“刚需 ”。厦门在保障房上致力构建“有得住”“买得起”“住得好”的机制,既是中国梦最生动的体现,也是执政为民的最强音。



何欣 中房报记者 马琳丨北京报道






从搭阁楼到有房住




在申请政府保障房之前,施丽萍一家3口和公公婆婆、小叔一家3口,8个人挤在一间61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楼梯房里。有时候,上厕所都需要排队。


“记得那套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单位福利房,在文园路47号楼2层,房子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,套内面积有61平方米,格局采光也很好,在那个时候能住上这样的房子算是非常不错了,我们一家人很知足。”施丽萍说。


当初一家5口人住两房,他们夫妻和小叔子各一间,公公婆婆把客厅隔出一小块当作“卧室”,一大家人其乐融融住了二十几年。



住房难题出现

1983年施丽萍女儿出生,1991年小叔的孩子也出生了,住房问题成了他们心头的难事。孩子们在长大,六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就由住5口人,变成了住8口人,可想而知家里有多挤。


等到各自孩子大了一点,他们就将房间搭上倒板(就是和旧公房一样,搭阁楼的意思),增加了孩子们的空间,但也只能用来睡觉,平时女儿爬上阁楼也都是坐着或躺着,想起来伸个懒腰是根本不可能的事。


2006年,厦门市开展社会保障房性住房工作。知道这个政策后,施丽萍和家人商量申请保障性住房。提交申请资料后,施丽萍成为了首批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者,一家人住进了保障房里。


为了照顾老人,施丽萍将公公接过来一起居住。


“(申请到保障房)特别高兴,房子打扫一下就可以入住,也不需要再装修。”施丽萍告诉记者,很珍惜现在的生活,感觉特别幸福。


现在,施丽萍已经退休了。早上,她会去小区院子散步晨练,之后买菜回家做饭。中午,陪公公去医院做透析。晚上,偶尔会在小区院子里跳广场舞。


“很感谢政府(保障房)这个政策,让我直接搬进这么好的小区,特别幸福。”施丽萍说。


1月10日,保障房小区开展的“有爱就有路——2020暖心便民”活动






女儿有了自己的房间




吴连平也是厦门住房保障的受益者。在住进保障房之前,吴连平和女儿租住在厦门的郊区。房间很小,女儿没有多余的空间读书写作业,吴连平就将桌子放在床边。女儿一边坐在床边,一边趴在桌子上写作业。


虽然房租只需要500元一个月,但是对于没有稳定工作的吴连平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。为了供女儿读书和维持生计,吴连平自己经营一个早餐摊,每天4点多就起床准备出摊的物料和用品。


在得知厦门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后,吴连平递交了申请材料。2017年,他申请到了一套保障房,现在女儿也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。


“很感谢政府,帮助我很多,要不然我现在都没有地方住。”吴连平告诉记者。


高林居住区


针对低保家庭,厦门市除了提供“实物保障”—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,解决低保家庭住房问题外,还为他们提供“货币保障”。




货币保障



“货币保障”是政府向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提供一定的租金补贴,由低保家庭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宅房屋的一种住房保障形式,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,定期复核资质,按季发放补助款。


据了解,“货币保障”可随时申请,不需预约登记、摇号、轮候等环节。在申请对象提出“实物保障”申请但尚未交房入住前,经审核并确认资格,在“等房”期间仍可享受“货币保障”,待低保家庭交房入住保障性住房后,货币保障停止发放,切实做到“应保尽保”“保障到位”。


据统计,2019年厦门市向687户低保家庭发放补助款79.67万元,历年累计受惠低保家庭达4004户,发放补助款4161.81万元






“有得住”“买得起”“住得好”




近年来,厦门市通过着力“保基本、广覆盖、留人才”多措并举,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,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,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厦门实情、分层次、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,让人们“有得住”、“买得起”、“住得好”,被央媒称为住房保障“厦门蓝本”。



“有得住”


就是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需求。完善政策制度,强调“保基本”的立法宗旨,修订完善全国第一部保障性住房地方性法规。目前,通过保障性租赁房已解决3.5万户厦门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需求。


此外,将在厦门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、新就业毕业生等“新市民”和厦门市“夹心层”家庭纳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。目前,已保障1.4万名产业园区职工等群体,确保他们在厦“有得住”。


“买得起”


即厦门户籍无住房家庭稳定就业可4.5折购房。满足厦门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的置业需求,按照市场评估价的45%配售保障性商品房。自2017年至今,已选房4623户


针对“三高”企业骨干员工实施“精准滴灌”,采用企业切块分配、自主分配方式,助力企业发展。2020年首批安排4000套地铁社区切块分配房源,让青年骨干“买得起”。


“住得好”


具体做法就是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激励机制。将人才住房体系与保障性住房体系分离并行,对高层人才综合采取“租、售、赠、补”等方式,较大幅度提高了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,以及申购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,激励高层次人才来厦门、留在厦门,通过“筑巢引雁”让人才“住得好”。2020年,高层次人才已选人才住房110户


洋唐居住区


自2006年厦门市开展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至今,通过保障性租赁房已解决3.5万户厦门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。最值得称道的是,在严控面积的前提下,厦门力求保障房建在交通便利、环境优美的地方,真正做到便民利民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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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

厦门晚报社

联合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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